简化企业资质审批流程环节

根据《西藏自治区建筑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关于同步取消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现场管理人员指标考核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企业资质升级取消注册建造师、中级职称人员考核、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考核、技术工人考核。在资质新办、延续中涉及水利、交通等行业的,不再报行业主管部门初审,由市地住建部门直接审批。在资质新办、增项、延续、升级时不再考核企业财务审批报告、自有机械设备、人员社保三项指标。截至2019年11月26日,日喀则市建筑业企业保有量289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