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日喀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日喀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日喀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日喀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我局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本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制定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镇保障性住房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3、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住房政策,指导全市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制定全市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监督全市公有房屋管理工作。

4、承担执行自治区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负责监督执行工程建设中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组织执行自治区有关工程建设统一定额、行业标准以及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组织监督执行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监督实施各类工程建设的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计价。

5、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和落实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和租赁、房地产评估与经纪管理、物业服务管理等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6、负责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建筑活动,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和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拟订建筑业发展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等强制性标准实施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市外建筑活动。

7、负责指导城市建设。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民族传统建筑研究、保护、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全市市政工程项目的管理和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全市建设工程防灾减灾的综合管理。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的建设管理。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指导村镇建设。拟订全市村镇建设发展规划、政策、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牧区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参与村镇生态环境改善工作,建立健全乡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强乡村建筑风貌引导。指导全市重点镇的建设。

9、承担全市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管的责任。监督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和规章制度,组织或参与较大的综合性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实施自治区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建材质量监管。

10、负责推进行业科技发展和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工作。

11、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全市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全市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12、负责行业人才工作。制定行业人才培养规划,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行业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行业执业资格评审工作,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区域合作与交流。

    13、承担规范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秩序的责任。

(二)部门机构设置。

    日喀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10个内设机构;1、办公室(政工人事科) 2、住房保障科(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3、市政建设科(村镇建设科) 4、建筑市场监督科 5、房地产市场监督科 (住房公积金监督科)6、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7、住房资金管理中心8、城建档案馆 9、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  10、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现实有人数52人(其中:行政26人、参照公务员管理6人、事业20人、援藏干部4人、大学生西部志愿1人,公益性岗位15人,聘请人员16人)

第二部分

日喀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预算明细表表格详见附件)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1).xlsx


 第三部分

日喀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收支总预算30308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2024年收入预算30308万元,同比上年增加8285.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上年结转中包含项目资金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主城区排水二期)15022.57万元,2024年市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1460万元,日喀则市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建设项目1838.04万元等。其中:上年结转(含: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3474.08万元,占77.4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833.91万元,占22.55%;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支出预算30308万元,同比上年增加8285.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上年结转中包含项目资金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主城区排水二期)15022.57万元,2024年市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1460万元,日喀则市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建设项目1838.04万元等。

其中:基本支出2051.03万元,占6.7%;项目支出(含:政府性基金预算)28256.98万元,占93.2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0308万元,同比上年增加8285.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上年结转中包含项目资金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主城区排水二期)15022.57万元,2024年市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1460万元,日喀则市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建设项目1838.04万元等。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6833.91万元,上年结转23474.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636.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838.05万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3.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6.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1137.7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263.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08.1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833.91万元,同比上年增加438.61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中新增项目办公楼房维修及供暖项目385.36万元,经开区市政污水管网设施建设资金221.5万元,2024年新增经开区第五高级中学安置实施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项目221.36万元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3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39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3.36万元,占1.26%;卫生健康支出106.6万元,占0.35%;节能环保支出1308.02万元,占4.31%;城乡社区支出21137.77万元,占69.74%;交通运输支出3263.67万元,占10.76%;住房保障支出4108.18万元,占13.5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增减变化进行说明。

1.(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31)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3101)行政运行 0.39万元。同比上年增加0.3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第十一批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结转资金。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05)基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0.61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0.97万元,(20807)就业补助71.78万元。同比上年增加135.45万元,增长54.63%。主要原因是按照市财政局预算工作要求,2024年初预算中列入原先辞职人员职业年金财配部分。

3、(210)卫生健康支出(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82.11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4.23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26万元。同比上年减少73.3万元,降低40.74%。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减少5名干部职工,其中2名同志退休,1名同志辞职,2名同志调出。

4、(211)节能环保支出(21103)污染防治(2110302)水体1308.02万元,同比上年增加778.56万元,增长147.04%。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经开区第五高级中学安置实施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项目221.36万元,经开区市政污水管网项目221.5万元,日喀则市污水处理厂一期、水环境综合整治应急工程一体化467.88万元。

5、(212)城乡社区支出(2120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120101)行政运行1459.7万元,(212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20.06万元,(2120109)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12.77万元,(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545.73万元,(2120201)城乡规划与管理130万元,(2120303)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15022.58万元,(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597.96万元,(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400.95万元,(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448.03万元。同比上年增加8979.57万元,增长73.85%。主要原因是2024年初预算中新增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主城区排水二期)15022.58万元,2024年市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款1460万元,日喀则市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建设项目1838.04万元,2023年老旧小区财政本级配套资金561.18万元等。

6、(214)交通运输支出(21401)公路水路运输(2140104)公路建设1425.63万元。同比上年减少1414.37万元,降低率49.8%,主要原因是孜热河道路建设项目2023年已支出1414.38万元。

7、(221)住房保障支出(22101)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2210106)公共租赁住房650.51万元,(2210108)老旧小区改造2422.33万元,(2210199)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3.58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127.96万元,(2210203)购房补贴800万元,(2210302)住房公积金管理103.8万元。同比上年增加483.67万元,增长率13.34%。

主要原因是2024年初预算中包含购房补贴80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51.0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54.6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个人取暖费、独生子女费、休假探亲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抚恤金、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96.46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车辆保险、公务通讯补贴、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电梯运行维护费、食堂补助、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1.4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公车运行费51.41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增长0%,同比上年无变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838.0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76.09万元,主要原因是危险化学品停车场建设项目专项债券资金3300万元中2023年支出1461.91万元。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日喀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6.4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34万元,降低2.16%。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减少5名干部职工,其中2名同志退休,1名同志辞职,2名同志调出原因,相比上一年减少公用经费,食堂补贴,党建经费,工会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采购项目年初安排预算资金周转房、公租房管理系统32.71万元,同比上年减少317.29万元,降低90.65%,主要原因是2023年周转房、公租房管理系统项目350万元中上年支出317.29万元,结转资金32.7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6辆,都属于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变动主要原因是根据《日喀则市财政局关于收缴超编配备公务车辆的通知》要求,我单位对3辆车(藏DB3818、藏DN8569、藏DQ7743)进行上缴市财政局。

(四)2024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预算,我局严格按照预算绩效评价相关要求,完善预算项目管理办法、优化绩效目标措施,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以实现绩效目标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工作质量,积极建立绩效跟踪监控,扎实开展财务支出绩效评价。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日喀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无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六)政府债务情况。

    2024年一般债券项目主城区排水一期预算安排资金1448.02万元(结转资金),专项债券项目危险化学品停车场建设预算安排资金1838.04万元(结转资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