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现结合实际将日喀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务信息502条(政府网站公开314条,政务微信公开188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等情况。

(三)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由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牵头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专职人员2人,兼职人员1人。二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

一是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开栏、制发文件等载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以便公众及时了解掌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政策和工作开展情况。二是提升信息发布质量,加强政务新媒体信息安全监管。三是继续加大对政策规范性文件的发布力度,着重丰富提升政策解读数量和质量,2023年政府网站网络平台访问量达163188次,独立访问量达140510次。

(五)监督保障

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2023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二是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专业水平,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工作人员力量及专业性不够。对此,我局克服人少事多的实际困难,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同时加强工作人员专业性学习,保质保量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存在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的问题。对此,督促相关科室(单位)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时效性,及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