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日喀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日喀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日喀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日喀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没有下属单位。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本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2.承担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职责。组织并指导实施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法规及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周转房)及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自治区、本市有关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安排。
3.承担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全市住房政策,拟订并指导实施住房建设规划,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建议,承担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工作。
4.承担执行自治区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负责监督执行工程建设中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组织执行自治区有关工程建设统一定额、行业标准以及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组织监督执行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电力、 能源等设施)建设标准,监督实施各类工程建设的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计价。
5.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建筑活动,组织实施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自治区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法规、规章,拟订并监督执行全市工程建设和建筑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监督执行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组织协调建筑业企业参与市外建筑活动。
6.承担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并监督执行本市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参与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落实和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 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7.承担规范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秩序的责任。
(二)部门机构设置。
日喀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11个内设机构(正科级10个,副科级1个)1、办公室(政工人事科) 2、住房保障科(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3、市政建设科 4、建筑市场监督科 5、房地产市场监督科 6、人民防空科 7、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9、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 10、城建档案馆 11、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现实有人数74人(其中援藏干部2人、行政30人、参公8人、事业17人、机关工人2人、公益性岗位15人)。
日喀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11个内设机构(正科级10个,副科级1个):1、办公室(政工人事科) 2、住房保障科(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3、市政建设科、4、建筑市场监督科、5、房地产市场监督科、6、人民防空科、7、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9、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10、城建档案馆、11、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现实有人数75人(其中:援藏干部3人、行政30人、参公8人、事业17人、机关工人2人、公益性岗位15人)。
第二部分
日喀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日喀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关于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23年部门收支总预算22022.6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其他支出。
二、关于2023年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预算2202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395.3万元,占29.04%;没有其他收入;上年结转15627.29万元,占70.96%。
三、关于2023年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预算2202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0万元,占9.22%;项目支出19992.6万元,占90.78%。
四、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022.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395.3万元;上年结转15627.2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02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7.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9.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29.4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158.2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8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24.5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9.61万元,其他支出2403万元。
五、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总体情况,与上年预算数同口径比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22022.6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304.94万元,降低1.05%。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7.91万元。同比上一年预算增加96.68万元。
(二)卫生健康支出179.9万元。同比上一年预算增加77.35万元。
(三)节能环保支出529.46万元。同比上一年预算减少1085.32万元。
(四)城乡社区支出12158.21万元。同比上一年预算增加6102.24万元。
(五)交通运输支出2840万元。同比上一年无预算安排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3624.51万元。同比上一年预算减少524.56万元。
(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9.61万元。同比上一年无预算安排支出。
(八)其他支出2403万元。同比上一年无预算安排支出。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3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29.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00.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日喀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日喀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51.4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51.41万元,同比上年预算数无变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同比上一年车辆数无变动,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费未安排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00.7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39万元,同比增加3.28%,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工会经费、党建经费相对有变动。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采购项目年初安排预算资金周转房、公租房管理系统350万元,同比上一年未安排政府采购资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共有车辆9辆,都属于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其他通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及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2023年预算,我局严格按照预算绩效评价相关要求,完善预算项目管理办法、优化绩效目标措施,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以实现绩效目标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工作质量,积极建立绩效跟踪监控,扎实开展财务支出绩效评价。
(五)政府债务情况。
2023年预算未安排政府债务资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单位公务出国(境)费,主要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燃料费、维修费、车辆检测费、车辆保险费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