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11月2日我市发布《日喀则市疫情期间承租非国有房屋租金补贴办理事项公告》以来,我局收到了大量的相关申请资料和电话咨询,由于申请人对公告理解的偏差,很大一部分不符合公告的要求,主要存在申请人属地办理不清晰、申请人资料提交不齐等,为加快推进我市承租非国有房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补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桑珠孜区区域内在日喀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日喀则市市行政审批局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填写《日喀则市小微企业租金补贴申请表》后向日喀则市住建局申请;
二、在桑珠孜区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填写《日喀则市小微企业租金补贴申请表》或《日喀则市个体工商户租金补贴申请表》后向桑珠孜区住建局申请;
三、申请人在提交资料时,必须一并提交所需附件材料。所需附件材料:1.承租人营业执照;2.承租合同复印件; 3.2021年承租人房屋租金缴纳证明;4.承租方银行卡复印件(需与营业执照人员姓名一致);5.承租人和出租人承诺书,承诺所提供资料真实;6.房屋购房合同或房屋产权证明。
日喀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