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日喀则市住建局全力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目标和任务,创新工作思路,突破改革瓶颈,将“放管服”改革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关键举措和重要突破口,聚焦制约企业发展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为企业“松绑”,为群众“解绊”,为市场“腾位”,各项改革措施加快落地,在优化服务利企惠民方面推出不少务实举措,在“不见面”审批取得明显成效,加强市场监管执法,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不断激发,推动了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住建系统审批办理事项流程持续优化,住建项目审批及服务事项办理更加高效便捷。
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根据《西藏自治区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对拟定的《日喀则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日喀则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全过程流程图》、《日喀则市企业投资审批项目审批全过程流程图》、《日喀则市企业投资备案项目审批全过程流程图》及《日喀则市企业投资核准项目审批全过程流程图》进一步的优化,梳理了日喀则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按照《关于加快推进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事项梳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督促并指导各县(区)住建局认领涉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的事项目录,并完成实施清单编制工作。
精减、取消了10项法律法规无法律依据的权责事项,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施工许可实行“一网申请、一站式办理、一次性告知”,房地产资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都可在市便民服务审批局服务大厅“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站式服务”,努力强化窗口服务人员服务意识,引导窗口服务人员做到笑脸相迎、耐心解答,避免办事人员多跑冤枉路。严格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做到受理解答一口清、发放材料一手清、告知补正一次清。
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有效地给企业和社会松绑,释放了市场主体的活力,限额三千万以下项目下放至县区住建局审批,“对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对其施工许可证的核验”和“对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六个月后需要重新开工的工程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权责事项下放至县区住建局,增强县区住建局住建项目审批监管能力,降低企业办事成本,有效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二)监管执法工作深入推进,建筑市场秩序持续向好。
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资质的审批、监管工作。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完成各类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164家,截至到目前注册在我市的各类建筑业企业共有411家。截止2020年10月在电子交易平台共完成了382个房建市政项目交易,涉及项目总投资17.25亿元。截止2020年10月按照《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在一体化平台上审核了476个房建、市政工程的施工许可证(包括各县区审核数据)。
加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按照《中共日喀则市委办公室、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喀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日委办【2019】77号),做好招标公告、评标、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等审核移交给市行政便民服务局的工作,根据国家、自治区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监管,创新招投标监管方式,推进电子平台监管工作。加强招投标全过程监管(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和电子交易平台上报建、招标公告、评标、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强化标后合同履行监督,遏制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
(三)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优化企业营商环境。
一是优化市场准入机制。贯彻落实党国务院、自治区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决策部署,推动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支持民营建筑企业发展的通知》要求,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进一步简化下放到我市的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审批流程,持续推进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制审批。大力推行“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网上审批。二是推动建筑市场信用和担保体系。加快完善建筑市场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健全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记录,实施建筑市场不良行为公示和黑名单制。落实工程担保制度,按照住建部和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实施银行、保险公司保函替代方式,规范房建、市政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三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按照住建部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问题专项整治,通过人社等部门数据共享提升监管效能,探索建立遏制“挂证”问题长效机制。严厉查处转包违法分包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保持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强市场和现场联动,加大对质量安全事故责任企业和人员的处罚力度。四是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文件精神,以及2019年3月28日召开的《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积极对接自治区住建厅,结合政务服务平台机构改革职能转变实际,精简我市建设项目审批资料压缩审批时限。五是减轻企业负担,助推民营企业发展。我市房建、市政项目投标保证金全面实行保函制度,将大幅减轻企业周转资金负担,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条件。落实招投标政策措施,施行非国有资本投资房屋建筑工程由项目建设单位自主决定发包方式,切实压缩非公企业建设项目招投标流程及项目建设进度。
二、具体成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转发的《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2020 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日喀则市招商引资若干规定(暂行)》有关要求,在吉林援藏中心的大力支持下,我局引进了西藏互频科技有限公司。西藏互频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拥有原发性互频技术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依托互频现象的发现,历经5年时间,形成互频技术。所研制功率器件已在世界知名企业多款产品得到应用,实现①远距离感应加热;②远距离无线供电;③感知控制。开拓了全新的应用领域—-互频远距离感应能量传输替代一切电加热产品、对电磁感应原理实现产品进行更新迭代。按照吉林省部署,成立一总部、二研究院、三基地。支持设立互频专项基金,此基金用于支持互频技术持续研发及产业化。基于物理学互频自然现象的发现,形成互频技术,开拓了互频远距离感应加热应用领域。西藏互频科技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两款终端产品将于今年底上市,一款是能解决高原“85C 沸水”问题的全球首款 101C 高原宝;另一款是全玻璃、0 硅胶无线加热的三代电水壶,均为填补市场空白产品。为保证该公司在我市落户,帮助该公司提供有关优惠政策支持,切实增加我市的财政收入,经初步协议我局给予该公司提供生活和办公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并配备相关办公设备,相关费用从招商引资奖励资金中列支。
三、存在的困难和建议
2020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主管部门精心指导下,全市住房建设部门在“放管服”改革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建筑市场、市政建设等经济主体发展活力动力有效增强。在看到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数据壁垒有必要进一步突破。当前,每个部门都有自建系统和数据流程,很多部门的数据源头均依赖于自治区级以上部门,仅靠地市级部门的联合推动是远远不够的,公共机构层级间、条块间网络信息孤岛、数据壁垒等信息互通不畅问题仍然制约改革发展。 建议:自治区级以上政府部门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推进,实现部门之间许可审批结果的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切实让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
二是中介机构管理需要进一步规范。部分涉审中介服务质量良莠不齐,中介机构管理缺乏制度规范,重复评估、垄断市场、收费不合理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建议:一是指导部门制订涉审中介行业服务规范和从业人员执业标准,建立服务承诺、限时办结、执业公示、一次性告知、执业记录等制度。二是清理取消各种行业性、区域性的涉审中介市场保护政策,放宽涉审中介机构准入条件引入竞争机制,形成良性竞争的市场环境。三是整合涉审中介服务事项和审批项目等信息,拓展平台审批监管功能,实现审批监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
三是监管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监管力量不足,因工作人员不足,存在忙于审核、审批,无精力、无人员对现场进行监管的问题。监管手段落后,缺乏现代化网络技术设备,难以做到即时采集、发布信息和实时监控。
监管清单尚在建立完善中, 基层政府和监管部门还不适应清单管理模式, 加之基层监管力量薄弱,多头监管、重复监管也一定程度存在。由于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黑名单制度尚未建立,对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只在部分领域、地域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无法完全实现。建议:一是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建立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 真正将智慧监管理念落到实处。二是培育壮大基层监管力量,推进人财物向监管队伍倾斜、向基层下沉,加强对基层监管人员的业务指导、培训提升基层监管人员素质。三是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共享, 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让“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落到实处。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优化准入环境。不断深化住建系统审批办理事项流程优化,着力推进建筑市场准入便利化,进一步压缩建筑业企业资质、房地产资质、项目前置审批等事项办理时间,无特殊事由当场办结。不断推动实施住建系统监管全程系统记录,在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的基础上,加强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企业相关信息及时报送至发改委并及时录入信用中国进行公示。二是完善市场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着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对日常行政检查事项,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进行,对建筑市场、市政建设项目、特种设备等特殊领域,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实施全过程监管。加强信用监管,推动部门联合惩戒,归集涉企信息,发挥社会共治力量,共同维护市场秩序。三是加强服务支持力度。全面落实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要求,加强窗口服务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能,努力做到企业和群众“最多跑一次”。着力推进基层规范化建设,加大业务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全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日喀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