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下半年开始日喀则市根据2019年6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和中央、自治区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要求,2019年10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日喀则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方案》,2020年下半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最近的《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要求,对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方案》进行进一步细化修改,并下发至18县(区)具体执行。
为了全面摸清日喀则市老旧小区基本情况,根据《日喀则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方案》对我市老旧小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摸清底数。在摸底期间通过住建局内部学习,向各老旧小区居民现场讲解等多种形式学习宣传老旧小区改造国家、自治区相关指导意见和精神。目前,通过摸排筛选建立了日喀则市老旧小区改造计划项目储备库,并报自治区行业部门审核。其中日喀则市辖区内共有老旧小区35个,共482栋、5428户,建筑面积61.11万平方米,其余17个县老旧小区共有35个,共2415栋、5094户,建筑面积74.37万平方米。
(责任编辑:袁征士)